您好,欢迎访问扬州金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记账报税
你知道吗?文化事业建设费该这样缴纳
发表于 2019-03-15 浏览:
文章导读: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那么您知道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缴纳吗?且听申税小微一一道来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那么您知道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缴纳吗?且听申税小微一一道来~

征收范围

广告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PS: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属于设计服务范畴,不属于广告服务。因此,纳税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娱乐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如何计算

广告服务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娱乐服务

        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如何免征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
下一篇:年终财务决算和税务汇算前的准备(没准备的赶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浏览排行
联系我们

扬州金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会计
热线:18905272158
Q Q:13052595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新天地3F

Copyright © 2002-2017 扬州金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胡图网 苏ICP备17058932号-1
扬州金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8905272158